关于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浏览次数:332次
  • 打印

关于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429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0504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对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泸州酒城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酒城明珠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三家公司”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和泸州新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三家公司临时联合管理人。

鉴于三家公司在经营与财务上具有高度关联性,为全面、高效地核查三家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状况,客观揭示其重整价值,临时管理人现决定将三家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打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1家、评估机构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债务人名称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泸州酒城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酒城明珠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 企业概况三家公司均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189.59亩商业用地和160.46亩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已开发49.83亩,已封顶建筑面积40728.11㎡;商住用地总规划建筑面积300052㎡,其中一期217208㎡已竣工交付,二期82844㎡已完成部分基础施工。泸州酒城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166.34亩商业用地和216.83亩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整体未开发;商住用地已规划建筑面积269840㎡,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56931㎡已全面开工建设,已修建并可销售住宅建筑面积 46,310.72 ㎡,未开发土地189.19亩。泸州酒城明珠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用地64.46亩商业用地和22.85亩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已规划建筑面积65807m²,已开工,未开发土地42.7亩;商住用地总规划建筑面积22853㎡,已完工建筑面积3283㎡。

3. 选聘类别及数量:财务审计机构1家、资产评估机构1家(需同时承接三家公司的相关业务)。

二、工作内容与职责

(一) 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1. 对三家公司截至预重整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审计,分别出具三家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

2. 重点核查三家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出具关于三家公司是否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是否具备实质合并重整条件的专项审计意见

3. 协助临时管理人梳理三家公司的整体债权债务,完善财务账册,配合财产接管与盘点工作;

4. 解答债权人会议及法院对财务数据的质询,提供整体财务分析。

(二) 评估机构主要职责

1. 对三家公司截至预重整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与价值评估,分别出具三家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2. 结合审计机构对关联关系的核查结果,模拟在实质合并重整状态下的整体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整体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 协助临时管理人拟定整体资产处置方案,为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提供价值参考。

三、报名机构资格要求

1.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执业资质,且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已通过上一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 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机构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具备独立同时承接三家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的能力,拥有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团队,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4. 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关联公司破产预重整或实质合并重整的审计/评估经验;

5. 与三家公司、主要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

6. 自愿承担垫资开展工作的风险,同意服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债务人财产中依法受偿。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 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及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 拟派驻本项目团队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及简历;

5. 初步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时间安排、针对三家企业关联关系核查的专项思路等);

6. 报价方案(请明确计费方式、三家企业打包总报价或折扣率,以及是否接受垫资等);

7. 独立性声明及保密承诺书。

8. 审计机构需完成预重整期间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

五、报名及遴选流程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117:00止。

2. 提交方式

◦ 纸质材料:一式份,密封后邮寄或现场提交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号二单元8楼803室

◦ 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62705443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债务人等三家公司]预重整案+机构名称+审计/评估报名”。

3. 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开磊律师;电话:17396969698

4. 遴选方式:报名截止后,临时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小组,综合考量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集团案件执业经验、团队配置、服务方案及打包报价等因素,择优选定审计机构1家、评估机构1家,并将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泸州酒城明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泸州酒城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泸州酒城明珠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5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