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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2 浏览次数:6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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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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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104破申(预)1号

张清清向本院申请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破产,鉴于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是否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现阶段难以查明,本院对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启动预破产程序,并随机指定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10月15日前向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1层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谢琴;联系电话:18650706382;或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时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召开,债权人亦可通过破产案件管理辅助系统(电脑端地址https://fz.courtpcw.com)以线上方式参会。

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福建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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