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浏览次数:21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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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味精公司)的申请,经审查后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2025)闽0703破申(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武夷味精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2025)闽0703破申(预)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福建名仕(南平)律师事务所担任武夷味精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

武夷味精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武夷味精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水东工业路201号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国华、张艺玲,联系电话:1885061689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武夷味精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者应当向武夷味精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预重整期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平西城国际大酒店11楼1号会议室召开,若采取线上或其他方式召开,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四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之条件,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委托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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