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遴选公告-重庆能源(贵州)煤电公司

临时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遴选公告-重庆能源(贵州)煤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17 浏览次数:1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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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等三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临时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遴选公告

2025重煤临管字8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2024)黔 05 破申 17 号、(2024)黔 05 破申 18号、(2024)黔 05 破申 19 号《决定书》,准许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贵州恒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黔龙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以下合称:重能(贵州)煤电公司等三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同时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三家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能(贵州)煤电公司等三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通过公开竞争性遴选,择优选取、确定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账户开立银行,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概况

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在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系国有大型煤矿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限分支机构),股东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下属两个子公司贵州黔龙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月25日在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贵州恒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11月22日在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竞选人要求

1.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全国性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银行不含村镇银行,且参选的分支行办公地点位于贵阳市

2.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须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能够出具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并确保管理人提交付款申请后及时办理完毕资金转出手续;

6.能够给予临时管理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网上银行、手续费、存款利率等方面优惠的说明;

7.同等条件下,有破产案件配套增值业务,可给予破产案件支持,指派的承办人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能够配合管理人工作的酌情加分。

三、报名材料

如有意参加本次遴选需提交如下资料:

1.参选意向书;(需加盖公章)

2.有效的许可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且未发生金融风险的承诺;

4.出具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并确保管理人提交付款申请后及时办理完毕资金转出手续;

5.能够给予临时管理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如网上银行(能否开通及是否收取费用)、手续费、存款利率等方面优惠的说明;

四、中选机构的确定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报名银行提交的书面材料,根据业务绿色通道各项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最高的成为中选机构,次高的为候选机构(评分相同的,则通过抽签确定名次),确定中选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的函件后,前往开户。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拟参选的机构应于2025年3月21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逾期提交的视为未报名。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37267439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层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六、其他事项

如最终人民法院未批准开设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则本次遴选不再有效。

 

重能(贵州)煤电公司等三公司临时管理人

北京盈科(贵阳)律所事务所代章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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