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盛世艺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投资分析咨询机构的公告

武汉盛世艺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投资分析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浏览次数:5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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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阳法院”)作出(2026)鄂0105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启动武汉盛世艺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艺展”或“债务人”)预重整程序。并于2026年4月1日作出(2026)鄂0105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盛世艺展预重整相关工作,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在汉阳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临时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定投资分析咨询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全面投资分析咨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武汉盛世艺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经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严敏;公司注册资本:82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059186188Q;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连通港西路48号武汉恒大翡翠华庭二期办公楼、商业4层08室;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物业管理;环保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会展服务;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概况

盛世艺展开发的恒大珺睿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与四新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栋超高层写字楼及商业综合体,楼体建筑高度226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82427.86㎡,计容建筑面积为 125556.96㎡,地下车库面积为 55865.09 ㎡,层数:地下 4 层、地上 49 层,地上建筑高度 226.86m(大屋面)、258.35m(直升机平台),地下建筑高度 16.9m。

项目已完成地下负四至负一层主体结构,地上一至二十一层主体结构,以及完成裙楼大部分外立面。完成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合计 129,845.60㎡,其中:地下室 55,858.24㎡,地上一至二十一层 73,987.36㎡,完工进度为 58%。

二、工作内容和范围

本次投资分析咨询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市场调查,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资料;

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委托方要求,研究适合本项目的续建方案、合作模式、运营机制等,提出项目顺利实施推进的思路和运作模式等建议;

3.对项目进行宏观政策、区域市场、资源条件等综合分析,明确项目定位、适配产业及功能布局等;

4.根据市场调查的各类数据构建财务测算模型,开展项目财务评价,进行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可持续性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5.编制和出具《项目投资分析报告》咨询成果,参与委托方相关论证会议,为委托方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6.根据人民法院及临时管理人要求,针对投资分析咨询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并配合临时管理人完成有关其他投资分析咨询工作;

7.其他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需要进行投资分析咨询的事项。

三、报名条件和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备提供投资分析咨询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3.报名机构及拟派出的工作人员具有投资分析咨询服务经验、有房地产企业预重整或破产重整案件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4.报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被信用中国纳入失信名单;

(二)报名材料

本次参与报名的投资分析咨询机构,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参与意向书;

2. 提供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名机构的基本简介,包括报名机构从事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咨询工作的相关业绩证明等;

5. 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团队成员名单及其简历;

6. 服务方案,应当包括报价、收费方式、工作方案、人员安排等;

7.承诺书:(1)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2)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保密;(3)出具的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4)承诺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

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机构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临时管理人。

四、费用支付方式

(一)因参与本次选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二)在本次投资分析咨询过程中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服务报价中,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本项目在预重整程序及后续的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投资分析咨询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临时管理人因本项目需要要求出具新的报告,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六、机构的确定

1.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资料,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投资分析咨询机构,并报送汉阳法院备案。

2.最终确定中选结果后,由临时管理人对接开展相关投资分析咨询工作。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临时管理人选定投资分析咨询机构后,将就工作范围、工作时间节点、工作费用等具体事项与选定的投资分析咨询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请参选的报名机构于2026年5月14日12:00前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临时管理人。

(二)提交方式

提交方式:邮寄提交;

提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B座26楼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陈律师 18929322576

邮箱:chenyuetong@dehenglaw.com

特此公告。

武汉盛世艺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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