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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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2 浏览次数:4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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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公告

(2026)国闳预管字第2号

通江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8日决定对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四川务勤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担任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预重整工作的需要,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现决定对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请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2026年10月1日18:00前(遇节假日顺延至收假后工作日第一天)向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石牛大道爱琴海国际社区售楼部二楼(爱情海科普游乐园对面);联系人:李律师17760012265;严律师1388035645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债权人申报登记利息的,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8月28日。

临时管理人提供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仅接受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寄付方式申报】二种申报方式供债权人选择,债权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如通江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后,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债权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临时管理人将在前述债权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附利息的债权利息部分金额按照裁定受理日停止计息后依法予以审查和确认。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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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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