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次数:10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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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桂01破申31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满公司”或“债务人”)申请的预重整进行备案,同日出具《预重整辅助机构确定书》,确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为充分掌握债务人的资产价值,积极推进中满公司预重整工作,中满公司、辅助机构决定以2023116日为基准日对中满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现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参加本次选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内容

摘要

企业名称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小区105号商铺、106号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47965871W

股东

梁照山,持股51.00%

曾秋生,持股49.00%

法定代表人

曾秋生

成立时间

200342

经营范围

销售: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对房地产、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高管

执行董事、经理:曾秋生

监事:梁东升

二、评估工作要求  

1、按照债务人现状所有资产重整价值评估和清算价值评估。

2、抵押财产价值评估(含核对抵押物清单)。

3、偿债能力分析,对中满公司重整、清算模式下的清偿能力进行评估,并出具分析报告。

4、协助辅助机构做好对债务人财产管理的辅助、引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资产进行盘点造册。

5、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接到辅助机构的选聘通知之日起两日内进场,组织工作人员对接辅助机构,启动工作。

6、根据辅助机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配合开展与债务人有关的调查工作,对相关评估报告、分析报告进行解释。

7、其他法院、辅助机构、债务人认为应当由评估机构完成的工作,具体以所签订的评估协议为准。

三、费用支付方式

(一)因参与本次竞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二)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三)本次评估费用支付时间:费用由债务人财产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将由债务人与中选机构协商确定。债务人未及时支付的,受理重整申请后,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处理;

(四)本项目在预重整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辅助机构要求出具新的评估报告、分析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其他问题,经辅助机构沟通拒不调整的,辅助机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四、参选机构的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

2、为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的专业机构;

3参选机构或者拟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房地产破产业务的评估经验;

4、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不存在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5、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与辅助机构、债权人、债务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参选机构需向辅助机构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三份)。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参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简介;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参选机构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拟参与本项目人员资质证明等);

3以往评估破产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收费的依据、优惠幅度、计算方式等;

5、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情况、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

6、承诺书,承诺事项主要包括:

1)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承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行业处分的情形,且未纳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3)承诺不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7、其他资料。

六、参选时间及方式

(一)参选机构应在202321318:00前向辅助机构提交书面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接收联系人:

联系人  郭子财      联系电话  1355717097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三楼

七、选聘方式

参选文件提交期届满后,辅助机构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相关资质、过往业绩、报价、完成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请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评估机构确定后,签订评估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参选机构,辅助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若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选的,则直接确定为评估机构;如有两家及以上的参选机构报名的,择优选聘。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二)如出现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辅助机构可以随时中止、变更、撤回本次选聘。本次选聘中止、变更或撤回的,辅助机构无需对报名单位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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