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4 浏览次数:2695次
  • 打印

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于2025113日作出(2025)粤04预重2号《决定书》决定对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兆邦公司债务人)进行预重整。20251124日,珠海中院作出(2025)粤04预重2号之《决定书》,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兆邦公司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

为在预重整程序中顺利推进对债务人名下资产的评估工作,依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确定债务人的资产价值,经向珠海中院报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并遴选兆邦公司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概况

债务人于2007528日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205.3592万元人民币,商事主体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股东为吴希文、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亚商诺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兆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学明、万莉、王美容、张光明、余洁琳、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205.3592万元人民币,登记状态显示为存续。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防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云计算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债务人的主要资产包括:1.51项专利(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专利13项)、94项软件著作权、29项注册商标; 2.5辆汽车;3.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新沙二路123兆邦智能研发基地,占地面积11996.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611.29平方米;4.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香工路18号的建筑面积1275.6平方米的厂房5.7项对外投资;6.应收账款;7.一批固定资产;8.国家住建部建筑智能化双甲资质、国家涉密甲级资质及军工资质等。

临时管理人将提供资产清单以做参考,债务人负责协助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机构需对资产进行盘点、走访、检索等方式进行进一步调查后出具报告。

二、 评估服务范围

1. 对债务人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与偿债能力分析,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应当包含评估标的的市场价值和破产清算状态下价值;

2. 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按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 依照临时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予以解释说明;

4. 在预重整、重整、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及债务人破产程序内,若评估报告期限届满,评估机构应当无偿配合出具可以继续使用评估报告的情况说明,或者无偿对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修正、调整后可以继续使用评估报告的情况说明;

5. 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 申报条件

1.参选机构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选机构应当同时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土地和房产评估资质;

3.参选机构应当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入选机构库;

4.参选机构须拥有15名及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5.参选机构近三年内承办过破产重整、预重整或清算案件整体评估经验,且承办过项目/案件中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评估工作;

6.参选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惩戒或处罚记录

7.参选机构应在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8.参选机构与临时管理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未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无法参与本项目评选。

四、 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 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 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拟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 参选文件需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参选单位简介

涵盖参选单位成立时间、具备的评估资质情况、入选机构库情况、执业人员数量(不低于15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行业排名情况、执业责任险缴纳情况等方面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近期三年内独立承办过企业预重整、重整、破产清算案件整体评估,且承办过项目/案件中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评估的相关材料。

3. 服务团队名单

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4. 关于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司法、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部门的惩戒或处罚的承诺书。

5. 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承诺书。

6. 完全认可本公告内容的承诺、与临时管理人、兆邦公司之间不存在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的承诺、确保提交竞标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7. 参选机构另需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满足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选单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 参选文件的提交

(一) 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单位最迟须20251231日前(以临时管理人实际收到为准)通过电子邮件(15979760113@163.com)向临时管理人发送报名确认函(详见附件)和参选文件,并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方案(费用精确至元)邮寄至管理人地址

特别提醒:未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视为未参与竞争遴选。参选文件中不得有任何涉及报价方案的内容,否则,视为未参与竞争遴选。如报价方案未密封完好的,视为未参与竞争遴选。

六、 评选方式

参选机构在全部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后,方可进入评选环节。进入评选环节的参选机构,以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机构,次低者为备选机构。如仅有1家参选机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该机构即为中选机构。

七、 其他

1.按上述方式选定的参选机构将作为债务人评估机构,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鉴于目前兆邦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如兆邦公司未进入破产程序,评估费用由兆邦公司自行承担,因此,评估合同由临时管理人、兆邦公司与评估机构签订。如中选机构未按要求及时签订委托合同的,临时管理人、兆邦公司将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本案评估收费的上限不得超过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0142号文件《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确定的标准,评估机构为开展工作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需中选机构自行承担。

3.临时管理人的联系方式:赖雅芬、张亦扬联系电话:0755-83454606-80415979760113,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3101号。

特此公告。

附:报名确认函。

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





报名确认函

致: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方确定参与兆邦公司评估机构的遴选评审。我方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招募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