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次数:8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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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13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根据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同意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2024)闽0782破申预1号通知书,并于202436日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与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现经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批准,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73日下午1500时,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将在2024628日之前收到本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会议须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另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债权申报时已提交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

若有其他疑问可联系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潘律师(13002377156)、韩超(15137089953)。

特此公告

福建武夷山港务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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