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公告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浏览次数:15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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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公告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7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7号《决定书》,决定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房开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日,作出(2025)黔0181破申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作为东方房开公司预重整案件的临时管理人。现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公告如下:

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下午2:30

会议地点:清镇市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

召开方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其他情况说明:线上参会方式,各位债权人通过手机收到的短信,点击里面链接,按提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债权人会议。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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