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公告

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次数:1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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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公告

2025年10月14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受理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确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5日前向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MT-26楼,联系人:郭律师、王律师,联系电话:021-5234166813524412852、13917718460,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30-18:00)。

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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