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浏览次数:3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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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年523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决定受理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下称金源口公司”或“债务人”预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5月23日指定内蒙古典鉴律师事务所担任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根据案件工作需要,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金源口公司成立于20040116日,现持有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0761063559C,法定代表人孙一坤,住所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源源工业园,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20040116日至20540114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及供热。

因债务人公司电能销售渠道受阻及资金周转困难,债务人公司企业债务压力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债务人资金链断裂,自2024年6月已停产。

截至2025年5月31日,金源口公司账面资产为:441,968,456.42元;其中:货币资金186,899.49元、应收账款1,741,991.65元、其他应收款452,669.50元、预付账款791,614.62元、存货5,544,531.41元、固定资产净额401,716,137.73元、在建工程8,703,317.98元、无形资产22,831,294.04,总计441,968,456.42元;

负债为:841,145,633.48元;负债主要有:应付账款269,000,276.30元、合同负债5,432,969.11元、应付职工薪酬249,654.61元、应交税金9,463,862.49元、其他应付款556,998,870.97元,总计841,145,633.48元。

二、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服务范围、工作时限、报告要求、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资质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照和执业资质证书

2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不存在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与金源口公司及本案的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主体不存在利害关系;

4已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或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录

5、近截至2025年5月23日承办过破产或相近审计业务;

6、拥有3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能够组成不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和1名专业会计人员的团队服务于本项目;

7、拟委派参与本项目审计团队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

8、本次选任不接受联合体共同申报

(二)服务范围

1、审核金源口公司股东出资情况;

2、审核金源口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核金源口公司应收和应付账款形成情况 

4、审核金源口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情况;

5、审核金源口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6、审核金源口公司大额交易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7审核金源口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混同情形

8、根据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债权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出席债权人会议汇报工作。

9、人民法院或者临时管理人要求完成其他与审计相关的工作事项。

(三)工作时限

1、接到选中通知书3日内组织符合要求的业务人员进场工作

2、接到选中通知书之日15日内完成基础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初稿附资产、负债等明细表出具审计报告初稿5日内完成全面审计工作,出具符合案件需要和行业规范的正式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等明细表)。

3、如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根据案件实际需要,要求审计机构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时限、费用另行协商

(四)报告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及审计行业规范、准则的相关规定;

2、符合本公告及审计服务合同要求,除能够在预重整、重整程序中正常使用外,确保在清算程序中亦具有使用价值。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审计费用报价(包含交通、食宿等全部工作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超出按无效报价处理)可以二次报价;

2、上述服务和工作费用于重整方案开始执行30日内予以支付;如重整程序终结进入清算程序,于破产财产变现后15日内支付。审计机构同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三、选任标准数量

1、参考标准:机构资质、规模;服务能力、业绩;服务效率、质量;服务费用报价数额等。

2、选任数量:选出两家机构,一家为受托服务机构,另一家为受托备选机构。

四、申报材料提交

1、机构简介、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机构公章);

2服务本项目团队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机构公章);

3服务业绩资料项目服务合同、协议和项目审计报告及获得奖项等);

4、服务优势和承诺(包括机构资质、人员素质、服务时限、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

5、报名材料须提供一式份装订成册并密封。

五、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方式:申报机构应当以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202562317报名材料送达至临时管理人办公地点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不再作为选任对象

3、申报机构应当在报名材料中载明联系人的电话、微信和邮箱,选中通知书以电子版方式通过微信或邮箱送达。

4、对于未入选的审计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5、书面报名材料直接提交或邮寄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中段金都国际B座17层内蒙古典鉴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律师、邰律师

联系电话:18304750165;16624644134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附审计服务合同模版各一份,作为公告附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要求申报机构认真阅读。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十八日


附件

审计服务合同(金源口公司).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