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次数:41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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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2022)云0181破申1

经债务人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22218日决定对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从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计算。同时指定安彤洲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2218日至2022319日),向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预申报(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66百金大厦25楼会议室联系人徐坤宏、陈银联系电话:1770885085215823809924;邮政编码650051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本院裁定受理安宁彤洲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的审查和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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