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长安医院及新长安实业实质合并重整听证会告知函

关于新长安医院及新长安实业实质合并重整听证会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30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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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

陕西阿房宫新长安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陕西阿房宫新长安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安实业)及西安新长安国际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安医院)实质合并产重整听证会于2024年9月23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新长安医院及新长安实业宣读实质合并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管理人就实质合并事宜发表意见。

依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及听证会法院释明事项,对新长安医院及新长安实业实质合并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0月9日之前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139号,联系人:呼延法官,联系电话:029-81711773)提出书面异议,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查阅实质合并相关证据资料的债权人,可于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前往临时管理人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保亿隆基中心B座614室,联系电话:13335383613,联系人:张女士)进行查阅。

特此函告

陕西阿房宫新长安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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