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浏览次数:130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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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

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2月10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甘井子法院”)作出(2026)辽0211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叉车公司”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26)辽0211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辽宁金正德辰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大连叉车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开展预重整期间工作。现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事务所担任资产评估机构。

一、选聘人

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以法院启动日为基准日,对大连叉车公司全部资产进行清盘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对外投资及账外资产等

2.核实资产权属(含抵押、封等权利限制),确认资产实际状况(如设备成新率、土地用途合规性)排除无效资产或权属不清资产,协助建立并完善资产台账

3.采用符合破产重整案件要求的评估方法,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为临时管理人制定资产处置方案、重整方案等提供专业评估支持

5.配合临时管理人向法院及临时债权人会议汇报评估工作,解答评估方法、价值结论相关疑问,根据反馈意见完善评估报告。

(二)中选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处理受托事务过程中获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不得利用尚未披露的信息牟利

2.谨慎、合理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有关事务

3.不得与大连叉车公司及受托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竞聘单位资格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2022年至今)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资信良好,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因从事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评估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

3.具备独立完成委托工作的服务能力,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能够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工作任务,不得将委托工作转委托

4.竞聘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化工、钢铁、船舶、机械制造等重工业行业破产案件相关评估项目不低于5个

5.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8人(含8人)以上,团队成员10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6.与债务人、债权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7.参与竞聘机构需为辽宁省内登记注册或在辽宁省内有常设分支机构,设立时间应超过三年;或者应入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册或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竞聘机构需在项目现场办公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1.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四、其他要求

1.聘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终结之日

2.服务地点大连叉车资产所在地

3.评估费用的支付评估费用参照破产费用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

五、竞聘提交文件

参加竞聘机构应至少提交如下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企业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近三年参与的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

最近三个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和机构信誉证明材料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竞聘机构的基本情况、所服务客户、工作业绩,以及参与本项目的优势

2.参与本次项目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项目经验

3.报价方案包括服务内容、项目整体报价、费用收取方式以及明确的报价内容

4.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方案及思路等。

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对本次邀请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配合临时管理人和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4.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

以上文件编辑成册后密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同时通过邮箱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电子版。

六、接受竞聘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竞聘机构202622810:00前向临时管理人递交竞聘文件,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60-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12A层02、03号,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60-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12A层02、03号,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电话13940961920

联系人王一淑

E-mail:dlchache@163.com

特此公告。

 

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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