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26-04-24 浏览次数:7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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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新联加油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须知

溧阳市新联加油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6年4月17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6)苏0481破申15号《决定书》决定对溧阳市新联加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0481破申15号之一《决定书》,决定指定江苏律邦律师事务所担任新联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参照《企业破产法》债权申报的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管理人将通过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并辅以向各位债权人及代理人申报债权时所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各位债权人及代理人务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的通讯畅通,及时查收相关通知,以免影响您参会及行使表决权等程序性权利的行使。

二、债权申报时间、地点、方式

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1、债权申报时间: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材料)。

2、债权申报的方式、地点: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申报和邮寄申报的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7号401室。

邮寄申报的请备注“新联公司债权申报”,联系人:邵琰/蒋哲,联系电话:13912327763/13906117332。

3、特别说明:如后续人民法院根据预重整情况依法裁定受理新联公司的重整申请,已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计息等计算方式的审查、核查和确认与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需根据重整受理日,补充提交计息的金额及计算方式。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但在预重整期间不得行使相关权利。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请按照附件模板填写,须提供原件,可加页)

1、债权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分笔填写《债权申报表》,填写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及诉讼、仲裁等情况。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债权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请按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

3、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自然人债权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指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签字并按指印。

(二)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债权人为机构的,应提交如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外的人员申报的,应当同时提交:

①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请按照给定范本填写,须提供原件);

②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请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机构债权人与新联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

(1)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请按照给定范本填写,须提供原件);

(2)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请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三)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性质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及债权金额、性质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形成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2、票据、汇款凭证、对账单、送货单等合同履行凭证复印件;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及相关的登记证明等担保材料复印件;

4、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由有权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仲裁机构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单额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债权人在诉讼、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其他材料。

7、债务如有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等。

8、如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暂计算至2026年4月17日(含当日)。申报人提交的《债权申报表》应当载明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或另行提供利息极端表,说明相应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滞纳金等分开计算。

9、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依据。

以上材料,请按照证据材料的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提交加盖公章、签字捺印的复印件纸质版。

(四)诚信申报承诺书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严肃性,请各位债权人提交书面的《诚信申报承诺书》(请按照范本填写),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承诺所有的复印件已与原件核对一致,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1、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暂计算至2026年4月17日。

2、基本事实项:请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多笔债权的,请分别陈述;若债权涉及合同关系,请写明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3、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应换算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6年4月17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时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6、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或预期将要获得新联公司及其连带债务人或保证人清偿的,须及时告知临时管理人债权清偿的情况,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请各位债权人在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及时完成申报。如各债权人延迟申报,可能导致债权申报、审查工作难以及时完成,进而影响债权人表决权的行使;

8、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确定一个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信息。债权人应保证提供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避免影响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更换上述手机号码须及时书面通知临时管理人;

五、特别提示

1、本《债权申报须知》仅是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本须知不视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2、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溧阳市新联加油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新联加油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债权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表.xlsx 下载
申报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诚信申报承诺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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