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富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衡阳富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浏览次数:27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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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1月3日作出(2022)湘04破申14号《决定书》,决定对衡阳富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衡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湖南登鸿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陆登鸿为负责人。富衡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22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湘江东路南1号,联系人:黄律师,联系电话:19918874082 在收到预重整工作报告后,本院将结合预重整工作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方案表决结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裁定。如本院裁定受理富衡公司破产重整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在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作出的债权审查意见,债权人对预重整方案的表决结果等事项,在进入重整程序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预重整期间,相关开会通知等公告事项,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并另行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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