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 表决情况的公示

关于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 表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6 浏览次数:1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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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

表决情况的公示

 

致:全体债权人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5711日作出的(2025)苏0924破申43号决定书,决定对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作出(2025)0924破申4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担任华威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20251114日,临时管理人将《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华威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书面形式召开,表决情况如下:

应到有表决权债权人9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人民币23664151.6;实到债权人9人,占应到人数的100%,实到债权人无财产担保表决权额人民币23664151.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一、《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表决结果:应到有表决权人9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人民币23664151.6元。实到有表决权人9人,同意人数8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8.89%,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38%

二、关于《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共设立四个组: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应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2人,实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2人,同意人数为2人,占该表决组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100%

2.税款债权组:应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1人,实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1人,同意人数为1人,占该表决组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100%

3.普通债权组:应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7人,实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7人,同意人数为5人,占该表决组的债权人人数的71.43%,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97.19%

4.出资人组:应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1人,实到有表决权人的人数为1人,同意人数为1人,占该表决组的债权人人数的100%

综上,截止2025121日,管理人收到全部表决票统计确认,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的《关于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预重整计划(草案)》均获表决通过。

特此公示。

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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