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公示说明及须知

债权公示说明及须知

发布时间:2024-11-23 浏览次数:3168次
  • 打印

公示说明及须知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920日作出(2024)鲁0831破3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信德铝材公司破产清算,指定济宁晨曦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保证债权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信德铝材公司债权初步确认表进行公示,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示资料

1、债权表(抵押优先权类);

2、债权表(税收债权类);

3、债权表(普通债权类);

4、债权表(劣后债权类)。

二、 公示期

公示期7天,2024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9日止。

三、公示期间异议人提供资料须知

异议人应当如实、详细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异议资料:

1、异议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异议人应当提供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影(复)印件,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并提交一式两份;

3、异议事项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

4、异议材料请直接递交山东泗水信德铝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且当面签名或盖章确认。

 5、异议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贻误破产工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联系方式:

破产管理人地址:泗水县圣诚路3号,党群服务中心2楼202室

联系人:葛富强    联系电话:18354728615

                    

                       山东泗水信德铝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债权公示说明及须知.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