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22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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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11月13日,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根据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坡粮油公司”)申请作出(2023)鄂1121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东坡粮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3年11月13日指定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担任东坡粮油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程序,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需要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经团风县人民法院批准后,管理人决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对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与评估,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916日,住所地为团风县马曹庙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1121744613117F,法定代表人为陈建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粮食加工及购销;农副产品及油脂购销;粮食及油脂储备;优质稻种植;不动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开展与农业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介机构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管理人要求协助管理人对个别申报债权进行审查;

2.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并附带逐笔整理相关合同、结算单、判决书、催收凭证等;

3.截止至预重整受理日,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对亏损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对是否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情形由管理人另行书面确认);

6.出具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书;

7.对债务人经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跟踪审计;

8.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9.团风县人民法院与预重整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二)评估机构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专利商标、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

2.对经司法文书确认或经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

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答复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评估工作的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

5.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三、参与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具备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要求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和资质;

(二)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

(三)中介机构需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中的机构;

(四)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转委托;

四、服务费用说明

(一)请参选审计机构统一按固定金额xx万元报价。

(二)参选机构的报价为完成委托事务的全部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作发生的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除此之外,管理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本次审计、评估无预付款,服务费用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列入破产费用,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支付。

五、需要提交的参选材料

参选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

(二)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三)报价函;

(四)其他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加盖报名机构公章。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选资格。

六、遴选流程

(一)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通达海”平台发布。

(二)参选机构需在2023年126日中午1200时前将参选材料送达至管理人处,逾期管理人不再接受材料。

(三)管理人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于2023126日下午3:00召开评审会,根据报名机构资质、过往业绩、本案工作时限、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当报名参选机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计算)仅有一家时,则通过谈判签订合同。

(四)管理人评审选择中选单位,并在全国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仅接收现场方式报名,报名材料送至管理人办公室。

管理人办公室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4楼(团风县迎宾大道与江北公路交叉口东北40米),联系人:张竹律师;联系电话:18186420869。

八、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为预重整项目,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一旦参加遴选,视为接受所有风险并同意遵守破产重整程序的相关规则及本次遴选规则。

(二)本次遴选已经向团风县人民法院备案,并接受团风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与建议。

(三)本次遴选确定中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1名。

(三)本次遴选不适用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黄冈东坡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三十二

 


附件

东坡粮油预重整案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