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

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6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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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6日作出202201破申3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26日作出202201破20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已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并与买受人李刚达成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已将部分应收款项债权依法转让给李刚具体应收款项详见附件《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明细表》

相关债务人应向受让人李刚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告知。

 

 

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

 

受让人:李刚,联系电话:15321276905

附件:《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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