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浏览次数:47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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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申469号《决定书》,决定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4)京01破申469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东方园林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在预重整程序中顺利开展资产评估和债务核查工作,并为引入重整投资人及拟定预重整方案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报名机构应最迟于202452111(北京时间)前(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纸质版及以U盘保存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

010-59388898010-59388899

联系邮箱

dfylglr@163.com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IT产业园104号楼2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及评估机构选聘文件》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5  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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