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资产评估、审计招募公告

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资产评估、审计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21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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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 0825 民诉前调 3429号《通知书》,决定对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与浙江游龙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一、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邀请投标人就下列资产清查及财务审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项目名称: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

2.项目目的:破产预重整如后续进入重整程序,需配合调整基准日出具重整期间的评估或审计报告

3. 项目基准日: 2023年11月 20日。

4.项目的时间要求: 202312月30日出报告初稿。

5.进场时间要求: 2023年 12月 10日

6.本次投标人的特别要求: 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的单位,单一资质的资产评估或审计机构需联合投标,投标书中需附联合投标的文件。

二、项目简介:

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鸿运路8号,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5MA2DG4WM4F,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时间:2018-11-06,主营项目二甲醚混合气体生产,企业在筹建中,使用土地约50亩,已经基本完成厂区建设及办公楼的装修。

三、所有投标书应于2023年12月4日15:00时前递交给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地址:浙江省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大厦618室浙江游龙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汪争誉律师,联系方式:1385703679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招标为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报酬执行费率的招标,2023年12月4日15:00时在浙江游龙律师事务所汪争誉律师办公室现场拆封、开标,价低者中标,投标人可派员参与现场开标,未到场的不影响本次开标活动的进行。

五、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3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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