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29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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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7月24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甘0109破申1号《预重整决定书》决定对债务人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兰药”启动预重整,并2023年8月29日指定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保障甘肃兰药预重整工作顺利进行,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一家,为甘肃兰药预重整案提供审计、评估相关服务。

一、甘肃兰药基本情况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2日,为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控股公司,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捌仟肆佰伍拾万元,公司登记注册地为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中段1739号,登记注册机关为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7948829218,经营范围包括: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集团内部共用】),原料药(水飞蓟素、氢溴酸高乌甲素、醋酸阿比特龙、马来酸阿法替尼)(以上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26年01月12日)。从事医药行业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的收购、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服务包括甘肃兰药预重整、重整阶段;如法院未

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则为甘肃兰药预重整阶段。鉴于此,下文中的管理人指预重整程序的临时管理人以及破产程序中法院指定的管理人。

(一)审计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甘肃兰药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并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出具阶段性专项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可能涉及不同基准日);

2.法院如受理重整申请,出具截至重整受理日的审计报告;

3.配合债权审查工作,需三人以上配合;

4.甘肃兰药出现困境的原因、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重整失败的主要风险及相关应对建议提供相关意见;

5.甘肃兰药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含是否可撤销的判定)、三十三条的行为,甘肃兰药的出资人是否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甘肃兰药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甘肃兰药财产的行为等事项出具专项审查意见;

6.法院如受理重整申请,出具截至重整受理日的对外债权明细相关审计文件;

7.税务筹划方案论证及实施、税筹事项的协调沟通工作等协助相关方就重整事项中有关税收事项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以获得相关支持(如需),以及其他需协调沟通的工作事项

8.管理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二)评估机构主要工作内容

1.甘肃兰药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出具阶段性

专项评估报告及专项评估报告(包括市场价值口径和清算价值口径);

2.甘肃兰药进行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可能涉及不同基准日);

3.临时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项目有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预重整/重整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机构

(二)报名单位必须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备选机构入围名单内

(三)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四)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五)具有从事重整案件审计、评估的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七)有以下情况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委托事项

1.与甘肃兰药、债权人有未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甘肃兰药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参选方式

1.参选机构应于2023年91315临时管理人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及邮寄纸质版材料(电子邮件需扫描成PDF文件并盖章),电子邮件以收件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邮寄以寄件收到时间为准

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临时管理人邮箱Lanyaoglr@163.com;

3.纸质版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9份,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可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接收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号盛贸华府C座28楼,联系人信息:常律师  18893485170;马律师  17393153021;

4.参选机构提供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审计、评估的团队建设情况;

2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3公司预重整/重整审计、评估工作业绩,并附所承办项目的审计、评估服务合同/报告签字页;

4拟从事本项目审计、评估工作的团队成员基本情况;

5对本项目的理解及中选后的工作思路;

6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

7审计、评估费用报价方案;

8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人员名册(复印件),拟派驻人员工作业绩证明、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报价原则

1.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参选机构需分阶段报价,按预重整阶段、重整二个阶段进行报价预重整阶段报价不得高于报价总费用的30%

2.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3〕5号)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3〕4号)文件本次预重整阶段、重整二个阶段审计费用合计最高限价为30万元,评估费用合计最高限价为20万元。

3.预重整期间,参选机构不收取费用。预重整程序终结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且参选机构继续提供服务的,按重整阶段的报价计费。如预重整程序终结后,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的,或者预重整程序中法院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重整申请的,或预重整程序终结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但参选机构未继续提供服务的,按预重整阶段的报价计费。即如参选机构同时提供二个阶段的服务的,预重整阶段的报价计入重整阶段的报价,不重复累计。

4.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办公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必须明确,不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评审方式

1.本次选聘采用书面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负责选聘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对各参选机构综合考量,主要从机构人员规模、信誉、过往类似工作业绩、人数、工作思路、服务方案、竞选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价,分别确定一家中选审计、评估机构和一家备选审计评估机构。

2.如中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甘肃兰药有权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且经甘肃兰药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的,甘肃兰药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3.如只有一家参选机构报名,则评审委员会不再重新组织评选,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公告后附审计业务约定书、评估业务约定书模板,参选机构被选定成为甘肃兰药预重整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后,需按此约定书模板与甘肃兰药签署委托合同。

2.临时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所有。

 

二〇二三年

 


附件

附件2:评估业务约定书模板.pdf 下载
甘肃兰药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1:审计业务约定书模板.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