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8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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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105破申2号《决定书》,准许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岳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指定泰岳公司清算组担任泰岳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了解泰岳公司工程造价情况,顺利推进破产预重整程序,管理人对本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选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泰岳公司的基本情况

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8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619510766;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河北兴岳伟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股权,认缴出资额2750万元股东河北楷彤园林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认缴出资额2250万元;住所地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路33号岳村村委会办公楼5-7层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市政园林工程。(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房产开发情况

泰岳公司开发的百岛绿城项目是其自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开发的唯一项目。百岛绿城项目分商品区和回迁区,其中商品区由泰岳公司直接开发建设,回迁区的建设主体为河北兴岳伟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品区项目总占地279.685亩,其中建设用地207.02亩,其余为项目周边道路及绿化用地。根据项目规划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46.12万平米,已竣工交付30.6万平米(全部为高层),剩余15.52万平米全部为洋房部分,洋房部分主体全部完成,完成工作量约为75%,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整个商品区除11栋洋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外,其他五证全部齐全。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了核定泰岳公司原开发项目已完工程量,以及涉及该项目后续各阶段工程费用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泰岳公司所涉及的已竣工未结算项目、未竣工未结算项目以及在建工程续建至验收合格状态的续建工程等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2.配合审计、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工作;

3.协助管理人完成涉案工程款类债权的审核工作;

4.根据泰岳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5.根据管理人要求,对造价咨询报告进行解释;

6.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按照破产预重整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预重整程序中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要求;

7.应在管理人选定造价咨询机构之日起20日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报告。

四、费用支付

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泰岳公司工程量状况进行合理报价,最终以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为准。造价咨询机构无法出具确定性造价咨询意见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本次造价咨询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之内。

本项目在破产预重整程序中因对造价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在本项目后续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阶段造价咨询机构仍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报告进行调整或补充,且不得因本项目进入重整阶段或清算阶段再次收取费用。

造价咨询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每逾期一天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扣除万分之五,且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造价咨询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瑕疵拒绝修改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五、报名条件

(一)近 3 年内(2022 430日至 2025430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二)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曾为一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案件提供过造价咨询服务(以委托合同、造价咨询报告正本为据);

(三)与债权人、泰岳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参选机构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投保情况、获奖情况等);

(二)参选机构关于与泰岳公司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

(三)参选机构关于近 3 年(2022 430日至 2025430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声明;

(四)参选机构曾为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案件提供过造价咨询服务的证明材料(以委托合同、造价咨询报告正本为据);

(五)参选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复印件;

(六)参选机构初步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报价;

(七)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咨询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拟签字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七、评审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对各参选机构在业绩、报价、响应时间、申报材料完整度四个方面综合考量后确定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如果只有一家机构参选且该机构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该机构为本案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评选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告。对于报名但未入选的参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八、参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4201700分止

(二)在递交参选文件(一式三份)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若邮寄递交,请在邮寄单上注明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造价咨询服务参选文件”。

(四)接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412室;联系人:张保明律师,联系电话:13313010641、18332390573

九、特别说明

(一)管理人依法履职,接受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监督,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也适用于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二)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否则,应向管理人支付赔偿金2万元;

(三)泰岳公司财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法律文件等发生变化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相应的补充,不得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河北泰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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