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7 浏览次数:4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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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院 

      公告

 

 

              (2026)苏05破5号

 

 

本院于2026年1月26日裁定受理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1月29日指定江苏 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323日前,向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4号楼3楼;邮政编码:215000;联系人:陈宪、杨柳青;联系方式:18951566623、1813612890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 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4月3日13:30时在本院第518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融畅系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具体参会方式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 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六年 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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