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浏览次数:1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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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机构的公告

 

2025年11月3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105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和地产”)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冀0105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柏林世贸中心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为高效有序推进汉和地产“柏林世贸中心”项目复工续建工作进程,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汉和地产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贡福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0557676163G,公司登记机关为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一名自然人股东贡福强,持股100%。公司住所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与联盟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柏林世贸中心”项目位于中华大街与高华路交口东北角,占地约25.5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项目五证齐全。建设-2至22层商务楼,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负一层为商业及车位,负二层为人防工程及车位);地上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其中1-7层为商业,面积约2.4万平方米;8-22层为写字楼公寓,面积约1.7万平方米。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封顶(不含二次结构)。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对“柏林世贸中心”项目主体结构进行专业检测,检测鉴定项目包括:构件混凝土强度、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构件钢筋间距、构件截面尺寸、现状普查、承载力验算、抗震鉴定、安全性鉴定等;

2.主体结构检测机构应于2026年1月30日前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3.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及补充资料;

4.主体结构检测机构应独立工作,不得将检测工作向第三方进行再委托;

5.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就工程主体结构性安全检测相关问题向债权人会议、政府、法院作出解释、说明;

6.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以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三、参选机构的基本要求

1.报名单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工程检测资质;

2.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并在履职中没有出现重大纠纷和不良记录等行为;

3.具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检测业务经验和满足本项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

四、报名材料、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材料

1.参选意向书及机构简介、具体参加本次检测工作的人员名单、资格证书、人员简介及相关工作经验等;

2.参选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及安排、进度周期等;

4.整体含税报价,以及是否接受就报价折扣进行协商;

5.书面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保守商业秘密,勤勉尽责,坚守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认可本选聘公告;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主体结构检测工作;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6.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二份,均应加盖参选机构公章(落款处盖章,整套文件加盖骑缝章),并将纸质版本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于包装封套上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二)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次选聘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机构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23日17时前将已加盖公章的整套报名材料纸质版现场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报名地址。

(三)报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A1218室, 王律师18630155335 、杨律师13582007856。

五、选聘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综合考虑各参选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服务方案等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并签署相关委托合同;

2.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报名,将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

3.签署委托合同后,中选机构应当派驻符合报名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工作;

4.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六、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工程检测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等相关成本费用由工程检测机构自行承担;

3.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工程检测服务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4.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工程检测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中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配合向债权人及法院作解释说明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债务人预重整案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本次公开选聘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机构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后予以确定、调整;

3.临时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河北汉和盛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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