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次数:15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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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591破申69号通知书,决定对苏州工业园区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公司”)进行预重整登记,并于同日登记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查明华新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临时管理人经向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调取相关劳动仲裁文书、民事判决书、执行文书等文书材料,并向债务人职工了解情况。经临时管理人多方努力,初步核查结果如下:

1、经向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临时管理人确认债务人无劳动仲裁案件。

2、截至案件预重整登记之日止,华新公司还有在册员工7名,临时管理人已于2024531日前分别解除了与其中5名在册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亦依法确定。

3、截至目前,华新公司在册职工2名。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华新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剩余在册职工进行妥善处理。如有变动,后续将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进一步核查情况对职工债权予以调整。

据此,临时管理人认定,截至目前,华新公司在册职工2名,华新公司结欠职工工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以上统称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787,795.31元。若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202482717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临时管理人收件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2号楼5楼苏州工业园区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夏律师收,联系电话18994426680),临时管理人收到异议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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