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浏览次数:15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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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机构结果的公告

20251027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1202破申8号决定书,决定对湖北云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祥置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和湖北众合律师事务所担任云祥置业预重整的临时联合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

因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需要,临时联合管理人于2025115日发布招募审计机构选聘公告,于2025124日经临时联合管理人内部评选,确定以下机构为本项目审计中标单位及备选单位:

审计中标机构为咸宁信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备选机构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武汉云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联合管理人

                                  2025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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