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次数:26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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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2日决定启动华道公司预重整程序,并于2025年9月14日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华道公司临时管理人。本案债权申报期截至2025年10月26日,请各债权人按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18136128905。

附件

【华道】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华道生物预重整决定书.pdf 下载
【华道】债权申报材料.pdf 下载
华道生物 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