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及债权申报公告

广州增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及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浏览次数:15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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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预重整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5)粤01破申149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427日决定对广州增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增安燃气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增安燃气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钱少武

增安燃气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530日前向增安燃气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硕一路11号汉银广场434301-4303A室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国基,手机:18028598698,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在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视为已申报债权,利息债权将由管理人追加计算至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

特此公告。

广州增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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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已签章版).pdf 下载
预重整决定书(已签章版).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