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浏览次数:17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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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简称盐城经开区法院”)决定受理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预重整申请,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的临时管理人。

一、公开选聘中介机构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及依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的指引(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为配合推进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华人运通江苏公司开展全面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为明确选聘条件和程序等有关内容,临时管理人特制定选聘文件(详见附件)。参选机构应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于2024824前提交参选文件,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各参选机构选聘会的具体时间。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机构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

华人运通江苏公司基本情况

华人运通江苏公司于2017913日登记设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丁磊。现登记股东为华人运通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智能交通信息系统的模型试验、数据处理、技术转化;智能交通系统及工程系统的研发、测试及相关服务;下一代交通工具、零部件、动力产品研发;技术支持、转让、授权等技术交易及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新能源汽车整车、底盘、车身、发动机、驱动电机、车用电池包、车辆管理控制系统、前后桥及其零部件的开发、设计;汽车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汽车行业市场调查、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为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人运通江苏公司在中国盐城建有集智能、数字、互联、环保于一体的“高合城市精品工厂”,该工厂是基于悦达起亚老厂房的改造升级而成。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的工厂涵盖了多个建筑单体,包括总装车间、焊装车间等,是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

若参选机构需要了解影响起草参选文件的有关华人运通江苏公司的其他信息,请联系临时管理人提供(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

 

附:

1.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审计机构选聘文件

2.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选聘文件


附件

华人运通江苏-附件2.评估机构选聘文件.pdf 下载
华人运通江苏-附件1.审计机构选聘文件.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