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督促公告

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督促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2 浏览次数:35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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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督促公告

2025年2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一案,并于 2025年3月3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3日公开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截止日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如有债权人尚未申报债权的,请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2025年4月15日(含4月15日)以前向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1226号聚信美商场六层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邵冶卓;联系电话 13943932339】补充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以及重整期间已向预重整辅助机构或者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为已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无需再向管理人申报)。

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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