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隆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安徽兴隆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浏览次数:1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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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作出(2024)皖0181破预1号《决定书》,决定启动安徽兴隆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隆公司”或“债务人”)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兴隆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兴隆公司债权人请于2025年6月15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证据材料(仅限复印件)。

债权申报材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B座1-2楼,收件人汪律师,联系电话18326895676。已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须再次申报。

 

安徽兴隆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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