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次数:14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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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11月13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2024)豫1521破申9号《决定书》决定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公司”)启动预重整(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4年11月25日依法指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为本案的联合临时管理人,具体开展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

报告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现通过公开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1739076214X,成立于2001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钱晓玲,位于罗山县产业集聚区,注册资本21894万元,已全部实缴。经营范围:茶叶生产、深加工、定型包装及销售;食品销售;油茶种植、深加工;茶具销售,进出口业务(凭有效许可证件从事经营)。

(二)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6月,债务人账面资产总计46,138万元,账面负债合计43,054万元,账面所有者权益合计3,084万元(未经审计评估)。

二、 评估工作范围

基于上述本案后续工作推进的目标及核心内容,评估机构需要出具以下报告:

(一)资产评估报告(清算价值):即对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在快速变现情形下,考虑每种资产的合理清算率,计算出破产资产清算价值。

(二)资产评估报告:即考虑灵山茶业持续经营前提下,对灵山茶业各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三)债务人未来股权估值报告:即在重整成功的前提下,考虑重整投资人的投入及影响,对灵山茶业的未来经营价值进行预测,估算灵山茶业的未来股权价值。

(四)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五)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进行专项评估并出具报告。

三、 项目完成时间

获选机构应在【3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 评估费用的说明

(一)评估费用报价为固定总价。本案核心资产位于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结合本案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及所能负担的成本情况,评估机构的报价及费用应契合实际开展的工作量及必要的差旅费用,且为打包价格。

(二)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或其他相关成本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五、 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二)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的评估工作经验;

(三)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工作人员需善于沟通,能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四)申报单位及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五)申报单位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六)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评估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本项目接受评估机构及林调机构联合体投标。

六、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机构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报名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基本情况介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机构拥有的资产评估师人数等,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从业经验。报名机构以往参与的涉及农业、林业行业的评估案例介绍、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项目的名称及资产规模情况(需要制作统计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团队名单。报名机构需出具拟派驻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名单,并附成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资历情况、学历、主要业绩、联系电话及其专业资格、职称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机构参与竞聘具备优势的介绍及证明材料。

(五)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时间表、报告初稿及正式盖章签字版提交时间等。

(六)报名机构对本案的报价函。

(七)报名机构承诺本案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或其他公权力机关处罚的承诺函。

(八)报名机构授权委托书。

(九)其他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七、 评审流程

(一)由临时管理人进行综合分数的打分

评审委员会由临时管理人代表3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制定的统一、明确的计分标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和打分。

(二)确定选聘结果

临时管理人根据各家机构的最终得分高低,从评估机构中各选取一家得分最高的机构作为中选机构。

临时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签署具体的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以及临时管理人的单方解除权等。比如,中选机构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出具评估以及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报告,或者出现无法继续开展评估工作的情形时,临时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与中选机构的委托协议,并聘请备选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临时管理人将在与中选机构的委托协议中,明确具体的单方解除情形、费用支付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选聘的评估机构,应当2025年4月3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无需另行邮寄书面申报材料。

九、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lscyglr@163.com;

  人:徐律师

联系电话:15645468005

十、 其他事宜

(一)关于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无论是否选中,临时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单位,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罗山县灵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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