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浏览次数:26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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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评估机构:

根据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郊公司”或“债务人”)的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于2023年8月11日以(2023)沪03破申897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受理对南郊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以(2023)沪03破申897号《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确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郊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提高预重整程序的效率,充分掌握南郊公司的资产状况,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债务人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遴选评估机构对南郊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如有)提供评估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郊公司概况及评估对象

债务人名称

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丹

注册资本

18,00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营业期限

2011-02-15至2031-02-14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569578595Y

登记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5885号2304—190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5月30日,南郊公司的账面资产总计为401,334.241.51元债务人名下主要财产为位于望园南路投资建设南郊能源大厦项目,项目宗地面积17,062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55,941.33平方米(具体分可售和自持)2020年项目建成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除评估上述不动产,还需对建筑物相关装修装饰及债务人的其他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 临时管理人破产管理人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勘察、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为确定债务人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2. 在案件开展过程中,如需要资产评估机构就估值进行相关说明,或需有关评估人员参加法院、临时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召集或通知的相关会议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3. 预重整/重整期间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临时管理人破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4. 法院、临时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上海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评估机构,具备执业资格。

2.报名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本案评估机构的情形,与南郊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报名机构需有较丰富的办理或参与破产案件的经验,承接过相关行业破产业务的机构将优先考虑。

5.报名机构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拥有保密资质的机构将择优考虑。

6.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南郊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公开招募的,须于20238月24含当日,通过机构企业邮箱或授权代理人电子邮箱向临时管理人发送报名确认函和报名材料,也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或送至临时管理人处,纸质版应密封并加盖审计机构公章、骑缝章为确保文件送达临时管理人,建议报名机构于邮件发出后或邮寄后致电临时管理人确认。

五、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评估师名单等。

2.报价单,报价口径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含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交通差旅费用)注明收费安排;与此同时如根据本案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需要或后南郊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临时管理人(或破产管理人)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需进行调整、补充的,或要求出具更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工作方案,包括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等202398日前,出具评估报告初稿,2023912日前出具评估报告定稿

4.业绩清单及重点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的有关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和解、强制清算方面的审计业绩)。

5.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南郊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6.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六、特别说明事项

1.临时管理人将联合债务人、主要债权人等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评定,最终选定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其他机构不再通知。对于最终选定的机构,临时管理人将向上海三中院进行备案。

2.本项目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4.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七、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工作人员:王钰

电话:153-5850-6876

邮箱:wangyu@huiyelaw.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5楼,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南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3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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