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 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 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浏览次数:5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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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力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

机构的公告


2025)力臣预管字第3号

贵州省播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5日作出(2025)黔0304破申6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力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臣房开”)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担任力臣房开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力臣房开破产预重整工作,管理人依法履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评估、工程造价机构,对力臣房开预重整项目分别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鉴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

力臣房开成立于2010926日,注册资本5000万以房地产开发为其核心业务,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矿产品(不含煤炭)、日用百货等建设开发的项目是位于遵义市播州区遵南大道西侧的播州花园“翰华国际花园”项目

力臣房开取得位于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新城区遵南大道西侧173,927.23㎡土地使用权,分为五个地块进行开发,综合容积率4.1,建筑面积共计713,101.63㎡。地块一建设“翰华国际花园”项目一期,地块三和地块四建设“播州花园”项目A区和B区。地块二和地块五尚未报请项目备案。目前,“播州花园”项目A区已经开发完毕,B区已建设部分框架结构,与施工方尚未进行结算;“翰华国际花园”项目一期已经开发完毕。其名下资产主要为土地、商业房、停车位等。

二、工作内容

(一)评估机构

1.组织对力臣房开及其分支机构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配合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以播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力臣房开破产预重整之日为基准日(2025年65日)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力臣房开不动产、在建工程、车辆、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等)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对偿债能力事项发表意见;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询问;

4.提供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需要评估机构完成的其他专业服务。

评估机构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二)审计机构

播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力臣房开破产预重整之日为基准日(2025年6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独立、公正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力臣房开账面及实有的全部资产情况(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列出完整的资产明细表,含力臣房开的应收债权表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存在的依据,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

2.审计力臣房开账面及实有的全部负债情况(结合账面反映的负债情况及破产受理后申报的债权进行分析核实,制作出债权明细表)并结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查意见调整债权明细表;

3.审计力臣房开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及出资人权益情况;

4.审计力臣房开及其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5.审计力臣房开及其分支机构的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6.审计力臣房开的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

7.充分披露力臣房开的职工情况,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等情况;

8.处理力臣房开破产程序中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及时、准确地整理账目、报表,提供力臣房开破产程序中涉及的财税咨询;

9.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10.制作力臣房开破产清算情况下破产债权(含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清偿率测算表;

11.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筹划;

1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询问;

13.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等条款规定,审计涉及的预重整前一年内涉及力臣房开财产的可撤销行为、预重整前六个月内力臣房开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情况、涉及力臣房开财产的无效行为;

14.应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针对部分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完成管理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说明:考虑到预重整期限较短,力臣房开成立时间较长且早年审计报告相对齐全,管理人初步意向审计机构可仅对力臣房开近年财务情况进行深入审计,早年情况审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再确定。

审计机构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三)工程造价机构

完成“播州花园”B区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并向人民法院及管理人提供书面报告。协助管理人完成涉及工程类债权审核工作,配合管理人对已完工工程量、工程节点进行核定并出具清单、报告。

三、基本要求及报价

(一)资质条件

1.贵州省范围内登记注册(含分支机构),具有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土地估价备案资质、资产评估师等资质,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税务师等合计不少于3名

2.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机构名录(审计机构入选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优先)

3.近三年处理过类似破产预重整、重整或清算案件的相关评估/审计工作,能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人名单;

5.无法定回避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要求

1.评估/审计/造价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评估/审计/造价工作应在2025年716前完成,并提交书面工作成果。如存在特殊情形的,经法院或管理人同意可适当延期。

(三)竞聘人承诺和注意事项

1.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2.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审计/造价报告进行解释、更正、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

5.必要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6.为管理人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四)报价、费用支付

1.本次选聘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本次费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格,已包含报名机构为执行评估、审计造价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报价必须明确具体金额,只提供计算方式的,按废标处理。

2.工作成果应获得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的认可。鉴于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评估、审计造价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管理人将根据重整程序进展情况适时支付。提示投标人注意,如本案不能进入正式破产程序,该等费用存在不能支付的风险参选机构请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

(五)书面报名材料要求

参与申报的审计、评估造价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竞聘文件需分册装订)进行提交:

1.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

2.竞选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报名函(格式自拟,原件);

3.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审计、评估、造价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5.主体资格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竞聘机构主体资格、执业经验、执业责任保险缴纳情况等)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审计、评估、造价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声明(格式自拟);

7.近三年破产案件评估、审计造价咨询业绩(附清单及证明材料);

8.指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执业经验的证明材料;

9.拟安排参加本次审计、评估造价项目的主要项目人员及个人简介;

10.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声明(格式自拟,原件);

11.工作服务方案及时间安排;

12.承诺事项:竞标机构承诺,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不实陈述,自愿退出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成果报告;

13.报价函;

14.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请有意承接本项目评估/审计/造价业务的中介机构,于2025年615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合计3份;不足3份的,按废标处理。

2.提交资料及方式:

1)纸质盖章版资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遵南大道555号播州花园售楼部中心(邮寄提交的,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并提供在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邮寄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律师,电话18786318081

2)电子资料。为便于评审,请竞聘人同步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1329953430@qq.com

五、选任方式

1.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单位的资质、经验、报价方案、服务方案、时间安排等事项,综合考量后择优选择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一家造价咨询机构,报人民法院批准后依法公示。如人民法院有其他特殊要求,以人民法院所作要求为准。

2.若符合条件的评估/审计/造价申报机构只有一家的,直接成为本案评估/审计/造价机构。

3.本次竞聘不设现场答疑环节,由评审小组依据各竞选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评选,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若有),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管理人、人民法院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

六、其他

1.评估、审计造价机构参加本次选任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2.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如本案破产程序发生转换的,需对评估、审计造价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要求出具新的报告,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3.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贵州力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一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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