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次数:23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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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318日作出(2024)苏1291破申15-1号决定书,依法决定对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城中药养生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担任港城中药养生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临时管理人向泰州市高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仲裁案件情况,前往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调取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向职工进行情况了解后,对职工债权进行了初步登记。截至2024514日,港城中药养生公司职工债权总额2062105.55元(详见《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临时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4514日起至2024523日止。

如职工对《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请求并附相应书面材料及理由,要求临时管理人更正;临时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上述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书面更正请求以及相关材料请邮寄至: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88-14栋苏州农商行10楼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林律师,联系电话:18551990978

特此公示。

 

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514

 

附:《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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