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专项审计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专项审计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浏览次数:63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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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依法作出(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及(2025)青01破申26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正平股份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全面清查正平股份资产负债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及评估工作,充分识别正平股份的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为临时管理人指导正平股份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提供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之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预重整专项审计及评估机构。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2时前(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11号陆港物流园信息服务中心2楼,联系人:正平股份临时管理人,电话:15349719617)。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欢迎各审计及评估机构报名参选。

特此公告。

 

附件:《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参选指引》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专项审计及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2-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参选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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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参选指引.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