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

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浏览次数:11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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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苏 0804 破 1 号之一

2026 年 1 月 4 日,本院裁定受理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2026 年 4 月 16 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本院于 2026 年 2 月 9 日裁定批准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足额支付了投资款,已发生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已支付完毕,无异议债权已清偿完毕。

本院认为,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现管理人提请本院确认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裁定确认淮安海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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