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9 浏览次数:4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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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8月6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鄂0902破申10号决定书,决定对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好好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2026年8月7日指定湖北康硕清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好好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好好预重整相关工作,全面核实好好公司的资产、负债等相关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好好公司进行审计、资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3日,注册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南大工业园福广路10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祝自祥,登记机关为孝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2790595490T。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债务人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及出资人权益情况;

3.审计债务人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4.协助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申报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发表审计意见,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协助临时管理人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5.配合临时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以及列席(临时)债权人会议,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及投资人的询问;

6.全面协助临时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及关联方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高度混同,针对债务人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有等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7.协助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税务事宜;

8.对重整期间经营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依据;

9.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对新增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

10.根据人民法院及临时管理人要求,针对审计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并配合临时管理人完成有关其他审计工作;

11.对案件后续进入正式重整/破产清算程序后因基准日发生变化而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12.其他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认为需要审计的事项。

  注:审计机构的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

1.对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全部财产进行资产评估盘点、造册,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应收债权等,并向临时管理人出具评估报告;

2.对债务人分别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状态下的偿还能力进行分析和测算,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或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4.根据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临时)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6.人民法院或者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提出的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注:评估机构的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报名要求及方式

(一)审计机构

1.参选机构应依法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机构应具备法定的审计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已编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3.参选机构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4.参选机构须具有从事破产业务审计的工作经验;

5.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6.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二)评估机构

1.参选机构应依法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注册成立的评估机构,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3.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单;

4.具有企业破产案件评估经验;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6.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四、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交报名材料:

(一)参与意向书;

(二)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

1.有效的机构资质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机构成立的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情况。

(三)申报机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四)申报机构以往参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业绩的证明资料;

(五)参与本次评估、审计的项目人员组成情况,包括:

1.项目团队人员的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验、主要业绩等情况;

2.参与项目人员的审计、评估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职责分工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六)参与本案审计、评估业务的工作方案、计划;

(七)参与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报酬报价及折扣方案(该文件制作单行材料,密封后与其他材料一同提交);

(八)承诺书。至少应包括: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做好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符合审计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同意由临时管理人调整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节点及比例等。

(九)参选机构认为与本项目审计、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7时止。

2.提交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福广路10号湖北好好饮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律师,18207197268。

六、其他说明

1、临时管理人公开聘请审计、评估机构系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孝南法院同意,临时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孝南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审计、评估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未尽事宜由临时管理人另行向各参选机构进行解释和说明;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湖北好好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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