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公告

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浏览次数:102次
  • 打印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3日作出(2026)鄂0506破申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破产预重整申请,并于4月23日作出(2026)鄂0506破2-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恒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与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2026年5月7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22日9时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债权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联系人:谭阳,联系电话:19371316609。

特此公告。


 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9月7日

附件

祥云兴达矿业公司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