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职工债权调查公告

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职工债权调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浏览次数:18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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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职工债权调查公告

(2026)温企城投临管字第 32 号

清镇市人民法院根据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决定受理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温企城投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管理人现根据法律规定,对温企城投公司所欠职工个人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金进行调查。为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调查工作需要,请广大职工填写《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登记表》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前(工作日)提交管理人(地址:贵州省清镇市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街国际迪拜城 13 栋 1 层预重整工作接待处),

积极配合管理人的调查工作,以便管理人更全面掌握职工债权情况。

同时,为方便职工与管理人交流,请广大职工推选出职工代表候选人。

特此公告。

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代)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1.《贵州温企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登记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吴律师,18685134519,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红枫街国际迪拜城 13 栋 1 层预重整工作接待处。

附件

温企城投--职工债权调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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