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的公告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浏览次数:2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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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的公告

 

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派可威)于2026年2月9日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对《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之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称预重整草案)进行表决,经对表决结果进行统计,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及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

管理人会后与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人进行了多轮沟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预重整草案进行了调整。现依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六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组织对预重整草案进行二次表决,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次表决事项

《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之重整计划草案》及预重整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二、二次表决范围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资人组、普通债权组中未投同意票的普通债权人进行二次表决。

三、二次表决方式

债权人、出资人通过“e破通平台”以短信方式发送的登录账号及密码,使用电脑或者手机登录进入平台进行线上表决。

四、二次表决期限

表决期限自2026年3月12日16时至2026年3月16日16时。

五、二次表决规则

(一)第一次表决时已投同意票的普通债权人,因本次表决的预重整草案,未对已通过的普通债权组的相关方案内容进行调整,不影响已表决通过的普通债权组的利益,故无需进行二次表决,管理人按照第一次表决中的表决结果统计;

(二)在第一次表决中未投票或已投反对票的普通债权人,本次表决“同意”的,统计为预重整草案的同意票;

(三)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的债权人、出资人组的出资人,本次表决“同意”的,统计为预重整草案的同意票;

(四)本次表决的投票结果对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均具有约束力。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15008629384)

特此公告。

 

宁夏派可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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