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公开选聘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浏览次数:75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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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公开选聘公告

2025年3月1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决定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纳川股份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确保纳川股份预重整及重整工作顺利推进,现拟公开选聘纳川股份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为纳川股份设立重整服务信托提供专项服务,具体开展信托框架搭建、信托财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选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参选机构联合投标,且同一家参选机构的总、分、子公司不能重复参选,需指定唯一主体参选,不能指定视为无效参选。具体参选条件如下:

1.参选机构应当是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信托从业金融许可证且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

2.参选机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从事破产(预重整、重整或和解、清算)有关信托服务业务遭受行政处罚;

3.参选机构应当具备信托设立、管理和运营的资金实力与丰富的参与破产服务信托实务经验,具有提供相关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4.参选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审慎的风险管控能力;

5.参选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履行职务的情形。

二、服务范围

信托受托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规、纳川股份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信托受益人大会或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及受托人参选承诺提供服务的规定和/或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信托方案,协助完善预重整方案(如有)、重整计划中涉及信托的部分内容,实现信托目的;

2.完成信托的设立,包括制作并签署信托合同等相关文件,完成必要的审批、备案、登记工作等;

3.与委托人妥善交割信托财产,做好信托财产及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及处置追收工作,保障受益人权益;

4.办理信托份额登记、转让等工作,并协助办理执行重整计划所需办理的其他事项;

5.履行信托受托人的法定职责;

6.按照法律规定、预重整方案、重整计划、信托受益人大会或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及受托人参选承诺提供服务的规定和/或约定等,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

三、参选文件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相关内容,按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设置任何假设条件或生效条件。

(二)具体要求

参选文件统一命名为“纳川股份预重整案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公开选聘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专业资质、注册及实收资本、经营范围、信托监管评级、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年度报告(其中需载明2025年度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经营情况介绍;说明在服务信托存续期间自身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如参选机构自身或其关联方与纳川股份存在关联关系、对纳川股份持有债权或参与对纳川股份重整投资的,参选机构应当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相关情况是否影响参选机构作为受托人尽职履责。

2.项目团队。参选机构拟委派至本项目的团队名单、联系方式和执业资质,并提供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履历介绍和分工安排等。

3.经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作为受托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项目以及非上市公司破产(预重整、重整或和解、清算)项目设立破产服务信托的案例(参选文件正文部分可介绍不同类型业务的代表性案例及亮点,需按照附件5要求提交统一格式的业绩统计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4.竞争优势。参选机构在推动本项目相关工作高效、顺利开展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5.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服务信托的基本要素、设计、设立流程、设立要求、时间表等工作安排;交易结构;重整服务信托的治理结构;信托财产及底层资产的管理方案;现有信息系统的详细全面介绍等。

6.报价方案。参选机构充分考虑本项目工作范围和工作量后作出的报价金额及收费方案,报价方式应为固定费用报价,且应包括信托设立费用和存续期间每年固定的管理费用(或称信托报酬)。

7.附件。至少包括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

(4)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联系方式确认书(见附件3);

(6)承诺函(见附件4);

(7)业绩统计表(见附件5)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聘用合同有效信息页、中选通知书等),其中需填写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参选机构作为受托人,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设立的破产服务信托相关案例(参选机构需据实填写);

(8)重整服务信托报价函(见附件6)。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纸质版文件。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封面、有关页面落款处需加盖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

2.电子版文件。参选文件应制备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并存入U盘中随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6月10日下午17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参选文件,同步将参选机构的联系方式确认书、业绩统计表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ncgfglr@vip.163.com,以便临时管理人与参选机构及时取得联系。

2.参选文件应递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接收地址: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纳川股份

联系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8659525731

(三)参选文件的撤回

在报名期限截止前,参选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应由参选机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五、评审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审查参选机构是否符合参选条件。符合参选条件的,临时管理人将向其邮件发送评审会召开通知,视为该参选机构取得参加评审的资格。临时管理人将同步向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发送评审规则。

(二)组织召开评审会

1.时间、地点和形式

评审会拟于报名期限届满后现场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2.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包括评审委员会成员、参选机构代表以及其他人员。

3.评审会流程

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评审流程以及评审规则后,进行如下会议议程:

议程一:拆标和抽签。在参选机构授权代表的共同见证下,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拆封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抽签决定参选机构的陈述顺序并进行记录,结束后参选机构暂时离场。

议程二:陈述和问答。参选机构授权代表按照抽签顺序依次陈述,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提问(每家参选机构的陈述时间、问答环节分别不超过10分钟),结束后参选机构暂时离场。

议程三:报价确认。参选机构授权代表按照陈述顺序依次返场签署报价确认书,结束后参选机构可离场,等待最终的评审结果通知。

议程四:内部评审。评审委员会填写评委打分表,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填写评分汇总表,按照评分汇总表记载的总分值确定中选和备选机构,各方在评审结果确认书上签字。

议程五:宣布结果。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三)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向泉州市中院提交选聘结果的报告,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选聘结果公告。

六、费用承担事项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进展,安排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开展相关工作,及时组织纳川股份与中选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签署相关信托合同。信托设立费用由纳川股份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支付,信托存续阶段的管理费等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支付,具体安排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联系方式确认书

4.承诺函

5.业绩统计表

6.重整服务信托报价函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附件2: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3:联系方式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4:承诺函.pdf 下载
附件5:业绩统计表.pdf 下载
附件6:重整服务信托报价函.pdf 下载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附件2: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3:联系方式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4:承诺函.pdf 下载
附件5:业绩统计表.pdf 下载
附件6:重整服务信托报价函.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