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次数:5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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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16日作出(2025)黔01破申41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黔01破4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贵州同成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了查清益弘安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临时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方式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对资产负债及关联方等进行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益弘安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

1. 名称: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2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史毅

4. 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5.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西河街道延安西路金宇紫林广场B栋2单元17层2号

6.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停车、洗车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 股权结构:石黔平,持股比例90%,认缴出资额1800万元,认缴出资时间2015年12月31日;罗贵敏,持股10%,认缴出资额200万元,认缴出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347149365H

10. 登记机关: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益弘安公司于2016年通过法拍形式购买“筑预登(2008)054号”土地使用权,经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8日出具(2015)云执字第243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号:筑预登(2008)054号】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41,639,300.00元。益弘安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在该地块上进行棚户区改造,并依法向云岩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备案,命名为“延安西路2号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C座”(以下简称C座项目),为实现净地开发,C座项目涉及拆迁户共计105户,其中已签约60户(60户中选择货币支付的有46户,选择回迁的有14户)、未签约45户。益弘安公司已完成并支付60户的拆迁安置费共计63,417,377.80元,后因多轮融资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所购地块尚有45户拆迁工作未完成导致未能实现净地开发,该土地使用权根据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规定暂未过户登记到益弘安公司名下。

2、对外投资企业股权

益弘安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名称贵州虹金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弘安公司持股49%,认缴出资额3,901.36万元,其股权已进行质押登记,登记情况为:出质人益弘安公司,质权人贵州虹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登记日期2016-03-01,出质股权数额3901.36万元,状态有效

(三)经营情况

益弘安公司自2016年9月开始实施上述土地使用权项目的拆迁工作,2017年8月,因公司资金链断裂,拆迁工作中止。此后,虽曾向部分拆迁户分期支付过过渡费,但项目整体未能恢复,处于完全停止经营的状态,该状况延续至今。

二、工作内容

(一)对益弘安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二)全力配合临时管理人审查债权及根据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三)人民法院或者临时管理人提出的与资产审计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服务费用说明

审计服务费用不得高于15万元,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差旅、食宿等)均由中选机构自行承担;无预付款,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如预重整被驳回,由益弘安公司支付。

四、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机构需具备开展审计业务的资质

(二)申报机构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名

(三)申报机构需从事过破产案件的专项审计工作

(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的处罚

(五)申报机构与重整企业及关联企业、债权人等不存在《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利益冲突情形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具有基本资质的证明材料、拟派出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二)申报机构近三年内从事过国内破产案审计服务的业绩材料

(三)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应包括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时间等)

(四)申报机构的报价方案,应包含收费依据、方式和收费金额等

(五)与益弘安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不存在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的承诺;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申报机构及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的不适宜参与本项目情形的承诺

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标注页码,提交两份。

六、申报时间要求

(一)申报机构应于2026年6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 20 楼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资料前务必提前预约。

(二)联系人:金女士18085439392

七、有关工作程序

(一)召开评审会

在申报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会。参加评审会的申报机构代表应是主要从事破产重整审计事务的业务骨干1-2名,陈述以申报材料为基础进行演示,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申报机构可选择现场述标或书面述标,评审会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二)中选机构的确定

经评审会评审,总成绩第一名确定为益弘安公司预重整案审计机构正选,第二名为备选机构。如果经管理人审查或因申报机构自愿放弃,参与竞争的申报机构仅有1家时,经评审符合有关条件的,确定为中选机构。

特别说明: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是否举行评审会以及评审会的形式(现场或者网络)。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贵州益弘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6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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