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浏览次数:10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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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2026年5月28日作出(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易华录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尽快推动易华录预重整工作,充分识别易华录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为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制定重整方案提供依据,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易华录预重整案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为“中介机构”),参选中介机构应于2026年6月7日下午18时前(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华录大厦9层,联系人:易华录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13521268395)。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欢迎各中介机构报名参选。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选聘中介机构参选指引》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

易华录预重整案选聘中介机构参选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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