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公告

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0 浏览次数:31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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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公告

 

2025年11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受理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确定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11日18.00前向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街道陵西北大街38号乐颐电脑大厦503房504房,联系人:胡律师、潘律师,联系电话:13681163412,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8:00)。

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附:债权申报指引

 

河北乐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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