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程序延期的公告

关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程序延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浏览次数:3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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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程序延期的公告

(2026)普罗格破管字第6号

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下称“硚口法院”)于2026年2月13日作出(2026)鄂0104破申1号决定书,依法启动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顾俊。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持续推进投资人引进工作,开展意向投资人磋商并拓展新增潜在投资人。因相关投资工作仍需时间推进,临时管理人依法向硚口法院申请延长债务人预重整期限。

硚口法院经审查认为临时管理人延期申请理由正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于2026年5月12日作出(2026)鄂0104破申1号之二决定书,决定将债务人预重整期限延长2个月,延长后预重整期限至2026年7月12日止。

特此公告。

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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