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冒用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爱琴海国际社区项目名义对外招揽业务并收取保证金等的告知函

关于防范冒用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爱琴海国际社区项目名义对外招揽业务并收取保证金等的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6-09-27 浏览次数:5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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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冒用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爱琴海国际社区项目名义对外招揽业务并收取保证金等的

告知函

国闳公司全体债权人、购房人、意向投资人、债务人及相关单位、人员:

近期,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接到反映,有人冒用“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项目投资人”或者爱琴海国际社区楼盘“施工单位”“承包人”等身份,对外招揽业务、洽谈合作、收取保证金、诚意金、介绍费、居间费或者其他款项,并作出“内部已经确定”“节后复工进场”“缴纳费用即可进场施工”“保证优先受偿”等承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购房人、意向投资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不法行为,现就有关程序和风险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一、当前程序情况

2026年8月28日,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川1921破申1号通知书,启动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闳公司”)预重整程序;同日作出(2026)川1921破申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务勤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担任国闳公司临时管理人。目前案件处于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正在依法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清资核产、投资人招募等工作。本案债权申报、投资人招募等全部程序信息,以通江县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四川务勤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以及临时管理人指定的官方联系渠道为准。除上述官方渠道外,临时管理人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布招募信息、收取保证金或者作出投资、清偿、购房等承诺。

二、风险提示

(一)临时管理人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爱琴海国际社区项目投资人”“爱琴海国际社区项目意向投资人”“债务人”“施工单位”“承包人”“临时管理人”或者类似名义对外招揽业务、签署投资、合作、借款、购房、融资等文件,或者收取保证金、诚意金、介绍费、居间费、好处费及其他任何款项。

(二)任何以个人账户、非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收款的行为,均不是临时管理人的行为,与本案预重整程序无关。临时管理人不认可、不追认此类行为产生的任何权利义务,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三)任何声称“内部已经确定”“节后复工进场”“缴纳费用即可进场施工”“保证优先受偿”等承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勿轻信,更不要向任何个人或者非管理人指定账户付款。

(四)未经临时管理人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国闳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债务人、承包人、施工单位或者临时管理人等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五)因行为人个人的虚假宣传、越权代理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三、核实和举报渠道

(一)请全体债权人、购房人、意向投资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在参与本案投资、合作、购房或者缴费前,务必通过通江县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或者临时管理人公布的官方联系方式核实信息,不要轻信任何个人或者非官方渠道的口头承诺。

(二)如遇有人以本项目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债务人、承包人、施工单位或者临时管理人名义招揽业务、收取款项,请暂勿付款,注意保存合同、转账凭证、收据、聊天记录、宣传材料、名片、录音录像等证据,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反映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律师17760012265,严律师13880356450;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石牛大道爱琴海国际社区售楼部二楼;电子邮箱:praetorx@163.com。

特此告知。请债务人、广大债权人、购房人、意向投资人及相关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告知函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临时管理人办公场所、“四川务勤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重庆国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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